作者: 然也 on May 19, 2001 at 20:24:04:
加入以下討論: Re: 這 就 是 愛 。 作者是 凡人 on May 19, 2001 at 18:12:52:
對於一份關係的經營或者愛的表現,每個人會有自己的方式,也許我們更該理出的是適合自己與對方的方式。上網發表言論,就是一種心得的交流,可以自由表達個人的看法,但不要一味的否定,就算不以為然,也應能說出自己想法和理由,這樣才是良性的溝通與互動。凡人,你以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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